懷念的人
首輪上映紀錄(資料來源:聯合報、民聲日報):
大光明:1967/7/22-1967/7/25
大觀:1967/7/22-1967/7/25
建國(原三重戲院):1967/7/22-1967/7/25
台中五洲戲院:1967/8/2-1967/8/7(※民聲日報)
【劇情大綱】
一名男子在街邊拉小提琴,樂曲哀傷動人,引人駐足聆聽。一女子為此熟悉的樂曲吸引,發現是熟人。男子表演結束後,頹喪地走回住處,喃喃喊著「春美」的名字。
曾經,春美在夜總會駐唱,政雄拉小提琴,而兩人的好友啟明在台下欣賞。政雄與啟明同時對春美有好感,兩人約定於春美生日當天向她表明心意,由春美決定和誰交往。啟明、政雄還有啟明的妹妹淑娟一同為春美慶生,啟明送給春美一個音樂盒,而政雄贈送一首自己創作的樂曲並當場演奏,不僅感動了所有人,啟明也主動退讓,願意祝福政雄與春美。政雄亦立志成為一名知名的作曲家,讓春美幸福。
然而,春美的父親臥病在床又負債累累。中意於春美的楊大森表示只要春美嫁給他,他願意抵銷所有的債務。楊大森還主動找上政雄,告知春美已經答應婚事,希望政雄不要再接近春美。
淑娟雖然對政雄有意,但仍鼓勵春美不要離開心愛的人。政雄希望春美可以跟他一起去台北打拼,不但可以幫忙春美父親還債,還可遠離楊大森。兩人互訴情衷,約定隔日在車站碰面。
春美獨自走路回家,楊大森開車經過堅持送她返家。暴風雨突至,楊大森將車停在路邊並趁機強暴春美。傷心難過的春美,錯過與政雄約定的時間;搭車趕往車站時,卻只能淚眼望著火車遠行。悲傷之餘,為了讓父親安心,春美披上婚紗嫁給楊大森。
在台北工作的淑娟,走在路上聽到政雄演奏送給春美當生日禮物的樂曲,跟著政雄回家,但此時的政雄因春美的離開,終日頹廢喪志。淑娟找哥哥商量,希望幫助政雄振作。而婚後的春美受不了丈夫外遇及暴力相向,在父親過世後決定出走,在小吃店工作。淑娟叫了麵外送到政雄家,沒想到送麵來的人竟然是春美。淑娟故意隱瞞春美關於政雄的消息,得知政雄仍愛著春美,淑娟幾經掙扎後選擇告訴政雄她遇見春美一事。
兩人趕到小吃店,不料春美前一晚險遭老闆性侵,被老闆娘遷怒趕出門。春美坐在公園發呆時被楊大森撞見,楊大森向春美懺悔並希望能重新開始,卻遭春美拒絕;兩人追逐時楊大森遭車撞倒,春美見狀昏倒。
在淑娟的安排下,啟明和政雄終於重聚。藉由啟明的幫助,政雄的樂曲獲得電台青睞,他將送給春美的那首曲取名為「懷念」。此時在理髮店工作的春美,透過廣播聽到樂曲,悲傷難抑。政雄等人接獲理髮店老闆娘的通知,仍錯過與春美碰面的機會。
隨著「懷念」一曲暢銷廣受好評,一邊思念春美一邊創作的政雄,第二首歌曲「台北歸來的春美」亦受歡迎。政雄首次擔任指揮的演奏會當日,在淑娟的安排下,春美現身演唱。經過種種難關,兩人終能攜手相守;而啟明從旁勸慰淑娟,齊為兩人祝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