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會十七歲

再會十七歲

作者
辛奇,陳小島
典藏者
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
※出品公司、發行公司以及工作人員主要參考《台灣送檢影片暨短片片目》(盧非易,1994)與國影中心典藏影片。
※本片送檢紀錄:案名: 再會十七歲閩南語電影片檢查申請書。

首輪上映紀錄(資料來源:聯合報、民聲日報):
台中五洲戲院:1970/2/20-1970/2/23(※民聲日報)
萬華:1970/3/6-1970/3/7
建國(原三重戲院):1972/5/18-1972/5/19
松都:1972/5/27-1972/5/28

【劇情大綱】
美珍在泳池邊見到表哥秋生與她的同學麗芬戲水,她因為暗戀秋生,所以不論秋生怎麼勸說,總是欺負麗芬,甚至當著麗芬母親秀梅的面前誣賴麗芬偷她的《未婚寶鑑》,還好麗芬證明清白加上秋生出面,才化解指控。當晚秋生約麗芬參加朋友派對,美珍看兩人共舞,心中不是滋味,找人侵犯麗芬,所幸不知情的美珍爸爸—源興,驅車經過解危,並送麗芬回家。源興返家後發現麗芬遺留在車座的包包,想起同齡女兒,打算和妻子月嬌討論美珍的教養問題,無奈月嬌沉迷於牌桌,對美珍疏於管教也不願改善,而美珍亦不理會源興的規勸。

隔日源興到麗芬家歸還包包,意外和十八年前他以為自殺的情人秀梅重逢,究其原因,才發現竟是月嬌當年橫刀奪愛,設局推秀梅下海,再留下假遺書。秀梅落海獲救後,由於畏懼月嬌而不敢現身,多年來獨自生養麗芬,如今雖然和源興重逢,卻不想破壞他人家庭,也不希望父女相認。源興被迫答應,臨走前見到麗芬,只能假裝陌生人,但他念念不忘秀梅,幾天後又帶她到兩人當年約會景點,傾訴婚姻不幸以及復合的願望,令秀梅十分為難。

美珍欺壓麗芬的行徑變本加厲,她偶然在咖啡廳目睹爸爸和秀梅會面,立刻打電話向母親告狀。月嬌聞訊堵人,威脅秀梅不准糾纏,接著找來秋生要他監視源興行蹤。秋生離開後,美珍告訴母親有關情敵麗芬的事,希望母親幫忙作主,促成她和秋生一起。源興積極想復合,不但計畫秀梅母女的未來生活,更熱切買書贈送麗芬,不知實情的麗芬仍以為源興只是善意人士,心中十分感激,只有秀梅產生存疑。另方面,月嬌和周生母親談好,等到美珍畢業後要嫁給周生。

不久美珍和麗芬迎接畢業,麗芬見到源興接送美珍,想起自己無父的身世,更加感激、敬仰母親為她犧牲奉獻的崇高精神。秋生想介紹麗芬認識母親,沒想到一進家門便看到母親和美珍母女齊聚,秋生母親更直言要麗芬死心。麗芬萬念俱灰逃離現場,美珍追上落井下石,譏笑麗芬母女是小三。半信半疑的麗芬回到家,看見源興勸說秀梅的模樣,不明就裡便相信美珍的話,覺得過去對母親的崇拜化為烏有,憤而逃家。

源興得知月嬌擅自安排美珍和秋生的婚事,以及如今麗芬不知去向的消息,急著要秋生去尋找麗芬,並允諾取消婚事。他和月嬌當面對質,否決用栽培恩情來要脅愛情,同時拿出當年的假遺書,嚴詞責備月嬌,最後出門尋找麗芬,留下月嬌一人在家哭泣。灰心喪志的麗芬被武雄帶到舞廳買醉,殊不知武雄和不良少年受美珍收買,打算強暴她,幸好秋生和麗芬朋友及時趕到,才未釀成悲劇。

然而誤會尚未化解,麗芬責罵母親不知廉恥,也不願聽秋生解釋,直到源興親自說明一切原委,父女終於相認結伴而歸。眾人回到家時不見秀梅蹤影,原來秀梅留下遺書,跳海自盡,她在遺書中表明希望麗芬和源興相認,且源興仍保有現在的家庭,這時月嬌和美珍也已悔悟來到秀梅住處,眾人一起到海邊尋找卻發現秀梅已死亡,讓圓滿的結局留下遺憾。

詳細資料

主要名稱
再會十七歲
其他名稱
其他名稱: 
翻譯名稱: 

Tsài-huē Tsa̍p-tshit-huè

典藏者
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
內容描述

※出品公司、發行公司以及工作人員主要參考《台灣送檢影片暨短片片目》(盧非易,1994)與國影中心典藏影片。
※本片送檢紀錄:案名: 再會十七歲閩南語電影片檢查申請書。

首輪上映紀錄(資料來源:聯合報、民聲日報):
台中五洲戲院:1970/2/20-1970/2/23(※民聲日報)
萬華:1970/3/6-1970/3/7
建國(原三重戲院):1972/5/18-1972/5/19
松都:1972/5/27-1972/5/28

【劇情大綱】
美珍在泳池邊見到表哥秋生與她的同學麗芬戲水,她因為暗戀秋生,所以不論秋生怎麼勸說,總是欺負麗芬,甚至當著麗芬母親秀梅的面前誣賴麗芬偷她的《未婚寶鑑》,還好麗芬證明清白加上秋生出面,才化解指控。當晚秋生約麗芬參加朋友派對,美珍看兩人共舞,心中不是滋味,找人侵犯麗芬,所幸不知情的美珍爸爸—源興,驅車經過解危,並送麗芬回家。源興返家後發現麗芬遺留在車座的包包,想起同齡女兒,打算和妻子月嬌討論美珍的教養問題,無奈月嬌沉迷於牌桌,對美珍疏於管教也不願改善,而美珍亦不理會源興的規勸。

隔日源興到麗芬家歸還包包,意外和十八年前他以為自殺的情人秀梅重逢,究其原因,才發現竟是月嬌當年橫刀奪愛,設局推秀梅下海,再留下假遺書。秀梅落海獲救後,由於畏懼月嬌而不敢現身,多年來獨自生養麗芬,如今雖然和源興重逢,卻不想破壞他人家庭,也不希望父女相認。源興被迫答應,臨走前見到麗芬,只能假裝陌生人,但他念念不忘秀梅,幾天後又帶她到兩人當年約會景點,傾訴婚姻不幸以及復合的願望,令秀梅十分為難。

美珍欺壓麗芬的行徑變本加厲,她偶然在咖啡廳目睹爸爸和秀梅會面,立刻打電話向母親告狀。月嬌聞訊堵人,威脅秀梅不准糾纏,接著找來秋生要他監視源興行蹤。秋生離開後,美珍告訴母親有關情敵麗芬的事,希望母親幫忙作主,促成她和秋生一起。源興積極想復合,不但計畫秀梅母女的未來生活,更熱切買書贈送麗芬,不知實情的麗芬仍以為源興只是善意人士,心中十分感激,只有秀梅產生存疑。另方面,月嬌和周生母親談好,等到美珍畢業後要嫁給周生。

不久美珍和麗芬迎接畢業,麗芬見到源興接送美珍,想起自己無父的身世,更加感激、敬仰母親為她犧牲奉獻的崇高精神。秋生想介紹麗芬認識母親,沒想到一進家門便看到母親和美珍母女齊聚,秋生母親更直言要麗芬死心。麗芬萬念俱灰逃離現場,美珍追上落井下石,譏笑麗芬母女是小三。半信半疑的麗芬回到家,看見源興勸說秀梅的模樣,不明就裡便相信美珍的話,覺得過去對母親的崇拜化為烏有,憤而逃家。

源興得知月嬌擅自安排美珍和秋生的婚事,以及如今麗芬不知去向的消息,急著要秋生去尋找麗芬,並允諾取消婚事。他和月嬌當面對質,否決用栽培恩情來要脅愛情,同時拿出當年的假遺書,嚴詞責備月嬌,最後出門尋找麗芬,留下月嬌一人在家哭泣。灰心喪志的麗芬被武雄帶到舞廳買醉,殊不知武雄和不良少年受美珍收買,打算強暴她,幸好秋生和麗芬朋友及時趕到,才未釀成悲劇。

然而誤會尚未化解,麗芬責罵母親不知廉恥,也不願聽秋生解釋,直到源興親自說明一切原委,父女終於相認結伴而歸。眾人回到家時不見秀梅蹤影,原來秀梅留下遺書,跳海自盡,她在遺書中表明希望麗芬和源興相認,且源興仍保有現在的家庭,這時月嬌和美珍也已悔悟來到秀梅住處,眾人一起到海邊尋找卻發現秀梅已死亡,讓圓滿的結局留下遺憾。

物件類別
電影
其他內容描述
色彩: 

黑白

類型: 
類型: 
語文: 

台語

主題: 
主題: 
尺寸: 

35mm

作者
導演: 
編劇: 
創建時間
出品時間: 
1969[送檢片目]
創建地點
創建地點: 
台灣
貢獻者
演員: 
演員: 
演員: 
演員: 
演員: 
演員: 
演員: 
演員: 
演員: 
演員: 
演員: 
演員: 
演員: 
監製: 
製片: 
製片: 
攝影: 
攝影助理: 
程宗良
錄音: 
林焜圻[片頭字幕誤植為林琨圻]
錄音: 
海飛錄音公司
音樂: 
黃錫山
洗印: 
大都洗印公司
剪接: 
黃秋貴
劇務: 
林西野
場務: 
黃榮發
道具: 
林聰賢
場記: 
蘇俊誠
效果: 
哈都
燈光: 
鍾文雄
燈光: 
洪兆評
識別碼
OM_TFI_201911_mpf_000019
出版者
出品者: 
九一
發行者: 
九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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